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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喏。”程雪昔看了她一眼,有些僵硬的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很小的信封,递到了她面前,“这个是许在北让我转交给你的。”

    杨桃溪看着面前递来的信封,再次怔住。

    “快拿着,慢慢看。”程雪昔一把抓过了杨桃溪的手,将信塞了过来,“他说了,要等你的回复呢,你赶紧的,我去教室了。”

    说罢,起身走到柜子前,打开自己的柜子取了几本书就走了。

    杨桃溪低头看着手中的信封,尘封的往事一下子翻了上来。

    她打小身体不太好,初中高中五年,从没跑完过八百米,学校平时没有对体能没有硬性要求,唯有毕业前那次有要求必须完成的,为了顺利毕业,她才死撑着跑完了全程,一结束就直接晕在了终点。

    醒来的时候,就是程雪昔守在她身边的,见她没事,便转交了这么一封信给她。

    信,是她心仪的同班男同学许在北写的。

    这一学期里,许是因为毕业分别在即,谁都不想留有遗憾,校园里掀起了一阵表白风,许在北的这封信就是在这种氛围中经程雪昔的手,到达了她的手里。

    带着一丝恍惚,杨桃溪撕开了信封。

    里面是熟悉的心型精致信纸,打开,果然是那一句话:晚上9点,半山操场,不见不散。

    端端正正的字迹,如同许在北本人那般干净。

    摩挲着上面的字,杨桃溪的手不可控制的发颤。

    许在北对她而言,早已是情窦初开时的回忆,她不敢相信的是眼前的一切。

    因为,这一天,是她16岁生日,她收到人生中的第一封、也是唯一一封的情书。

    可也就是这一晚,她遭遇了人生最尴尬的糗事,从此,这成为她的污点,让她受尽白眼,她才会贪恋那点儿虚伪的温情,被人骗到那个33楼圈养利用了30年,最终,还落了个与人同归于尽的下场。

    杨桃溪不敢相信的捏了自己的大腿一把,痛意袭来,她倒吸了一口冷气,心里涌上一股狂喜,她顾不得别的,把信往边上一扔,一把掀开了被子,光脚冲到了门边。

    门框边的墙上,挂着一本被撕得只剩下薄薄一小沓的日历,上面,清清楚楚的显示着:1981年11月11日。

    冰冷的水泥地、剧痛的大腿,还有眼前这明明白白的日历,都是那么的真实。

    为了证实自己没有做梦,杨桃溪又窜回到自己的床铺前,翻出了自己的钥匙,然后走到柜子前打开了标有“11”的柜门。

    柜子里,整齐的叠放着几套衣服,最下面是备用的床单被套,全都洗得泛了白,不过很干净,细细一闻,还带着皂粉的清香和阳光的味道。